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大理州纪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州预防腐败局局长赵新光主持会议,案件监督管理室,要高度重视和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会议场景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州预防腐败局局长赵新光主持会议并作要求
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后,
大理州纪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进行任务细化、工作分解、安排部署,并对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作了详细的安排。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州预防腐败局局长赵新光主持会议,州委巡察办、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农林水纪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增强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业务上要对标对准,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增强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全州脱贫攻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将脱贫攻坚纳入巡察范围,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线索,抓实巡察整改,按照干管权限移交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按工作流程及时处置信访举报件,加大对重要信访件交办、督办力度;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单独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及时分流处置、督办;认真分析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的重点问题、典型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每月与案管室、派出(驻)机构对账销账,梳理汇总,逐级上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