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寅街镇依法强制拆除位于永丰村委会果河公路东侧耕地上三户违法占地建筑,加强了土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三户占地面积合计1181.59平方米
本报讯(通讯员 杨宋 文/图) 8月9日,
弥渡县寅街镇依法强制拆除位于永丰村委会果河公路东侧耕地上三户违法占地建筑,加强了土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 据了解,2016年8月12日,张某某、宋某某、徐某某三户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房用地批准手续,擅自在寅街镇永丰村委会果河公路东侧耕地上建盖简易房,三户占地面积合计1181.59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今年6月21日,寅街镇人民政府依法分别对三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要求当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于7月21日依法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自行恢复违法建设前所占土地原貌。可当事人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于是,8月7日向当事人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于8月9日对三户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为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城乡面貌,
弥渡县层层落实责任,规范处置行为,向违法违规建筑“宣战”。今年以来,弥渡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用地面积5.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24万平方米,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