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分别是重庆市20个,江苏省7个,上海市1个,湖南,四川,江苏,重庆,上海
4月30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第83号)要求,长江干流沿线9省(市)组织对已认定拆除取缔的356个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开展清理整治。根据9省(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30日,已完成拆除取缔308个,其中已复绿185个。江西、湖南、四川等3个省已完成拆除取缔;其余6省(市)48个项目尚未完成拆除取缔,分别是重庆市20个、湖北省14个、江苏省7个、安徽省3个,云南省3个、上海市1个。
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已认定拆除取缔项目进展情况表
序号
省(市)
已认定拆除取缔项目数量
清理整治进展
尚未拆除取缔项目数量
拆除取缔
完成率
已拆除取缔项目数量
其中,已复绿项目数量
1
江西
5
5
2
100%
2
湖南
1
1
1
100%
3
四川
53
53
22
100%
4
安徽
50
47
38
3
94%
5
江苏
68
61
31
7
89.7%
6
湖北
99
85
80
14
85.9%
7
云南
16
13
7
3
81.3%
8
重庆
61
41
2
20
67.2%
9
上海
3
2
2
1
66.7%
合计
356
308
185
48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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