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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可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

标签:澳门 居民 医疗保 珠海市  日期:2020-07-27 01:33
经办模式的基础上,为澳门居民到横琴学习、,就业,创业,珠海和澳门两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澳门实行福利性质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而内地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中新社珠海6月26日电 (记者 许青青)记者26日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珠海市将于7月1日正式推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该试点是两地推行的医疗保障领域合作项目,在不改变现有政策体系、经办模式的基础上,为澳门居民到横琴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和保障。

  目前,珠海和澳门两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澳门实行福利性质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而内地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特点之一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即只有参保缴费才能享受医疗待遇报销,且就医时个人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为探索珠澳两地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珠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澳门居民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下同)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可以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横琴新区财政共担,目前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80元(人民币,下同)/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10元/年,财政补贴均为590元/年。

  据悉,该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先在横琴一体化区域内试点,视情况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

  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可持本人居住证,前往珠海市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范围内各村(居)委会,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未办理居住证,但在横琴购有房产、租用办公用房的澳门居民,可凭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到珠海市税务局各办税厅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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