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网,每日更新最新大理新闻!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国内国际 >

人社部: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工伤保险待遇

标签:调整 职工 待遇 工伤保险  日期:2020-09-10 05:04
中新社北京8月18日电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意见,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以上年度省,供养亲属抚恤金调

  中新社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 梁晓辉)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公布《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依据。《意见》提出,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工伤保险待遇。

资料图:工人在船上装载冰块。 翟李强 摄

  《意见》强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待遇差别,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意见》重点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的调整作出规范。

  《意见》明确,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

  生活护理费按照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省(区、市)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完)

最近更新
热门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