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建立和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政策助力殡葬改革祥云县建立和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政策,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的农业人口,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内采取深埋不留
祥云县建立和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政策助力殡葬改革
祥云县建立和完善惠民殡葬奖励政策,为殡葬改革助力。全县辖区内死亡的具有本县户口,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的农业人口、城镇居民死亡后在祥云县殡仪馆火化,凭火化证,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或在骨灰灵堂实行骨灰寄存,凭火化证、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内采取深埋不留坟头或选择撒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安葬的,经民政部门核实,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特殊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三丧失”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死亡后在县殡仪馆火化,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