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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李红卫,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明率队到永平县,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修改意见进行调研。
调研组指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以适用于基层、发效于基层为立足点,依照科学立法、基层立法、接地气立法等原则立法,将成为全省范围内首部以基层治理实效为出发点的法律法规。
调研组听取、收集永平各部门、各乡镇对修改《大理州乡村清洁条列<草案>》意见建议59条。调研组认为,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高、精准性强、可操作性强。同时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再次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民意,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伟军,县领导王瑛、赵国军、罗晓波及县人大、环保、住建、博南镇、龙街镇等17个部门和乡镇参加座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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