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在校学生和有残疾证的在校学生,考取中央部委重点院校的一本学生,一本学生,五年制大专后两年的学生,个人不按时申请,申请人将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确认的申请
根据《
云龙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办法(试行)》,现将2017-2018学年“四类对象”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云龙籍下列“四类对象”在校学生:
1、建档立卡户子女在校学生;
2、城乡低保户子女在校学生;
3、孤儿类在校学生;
4、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在校学生和有残疾证的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节俭、尊敬父母、品德优良;
4、学习刻苦、勤奋向上、尊重老师、团结同学。
二、资助标准
(一)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标准
1、一本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其中:
⑴、考取中央部委重点院校的一本学生,申请省政府优秀学子奖学金;
⑵、建档立卡户子女考取一本,申请省政府助学金;
⑶、其他考取(在校)一本学生,申请县政府助学金。
2、“直过民族”建档立卡户子女考取专科以上,申请省政府助学金,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3、其他高等教育阶段(含职业院校)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其中:
⑴、考取(在校)普通本科、专科学生,申请县政府助学金;
⑵、预科一年、五年制大专后两年的学生,申请县政府助学金。
(二)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标准
1、学校直接减免资助对象的学杂费。一中每人每学年940元,二中每人每学年900元;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级资助每人每学年2500元,二级资助每人每学年1500元。
(三)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
1、国家学前教育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元;
2、“直过民族”建档立卡户子女学前教育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四、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到中心校或登录(http//)下载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不按时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乡村确认
申请人持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确认,加注意见并签名盖章。
3、汇总审核
10月10日前,申请人将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确认的申请书和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复印件交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其中在县内就读高中的将申请书等资料交到所就读的高中学校。
乡镇中心学校、一中、二中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将“四类对象”资助申请等资料报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民政局、云龙县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审核。
4、对象公示
各乡镇中心学校、一中、二中把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云龙县民政局、云龙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通过的资助名单报云龙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
5、资金兑现
根据资助名单,教育局及时拨付资助资金到各乡镇中心校和县属普通高中学校,及时兑现资助金。
大学城附件1-3云龙县城镇低保学生资助申请表
大学城附件5:云龙县大学生专科以上城镇低保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 副本
大学农附件1-3云龙县农村低保学生资助申请表
大学农附件5:云龙县大学生专科以上农村低保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 副本
大学孤附件5:云龙县大学生专科以上孤儿类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大学孤附件1-3大学生孤儿类学生资助申请表
大学残附件1-3大学生重度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
大学残附件5:云龙县大学生专科以上重度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云龙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