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1—9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标签:环境保护 云龙 中华 处罚
日期:2017-11-29 01:39
云龙县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壹仟元人民币,云龙县环境保护局,DSA核技术利用项目,委托云南胡泊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评报告表,处罚款陆万元人民币,云龙县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
云龙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1—9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决定文书号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履行方式和依据
处罚机关和日期
执行情况
1
云环罚字〔2017〕1号
云龙县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李镜文
该公司安装在公司二楼食品冷藏区北侧露台上的三台制冷设备运行时夜间噪声较大,经过云龙县环境监测站监测,6月8日夜间至6月9日凌晨,制冷设备运行时噪音最高值为58.1dB(A),已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款壹仟元人民币
15日内缴纳罚款
云龙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2日
2017年8月26日缴纳罚款
2
云环罚字〔2017〕2号
云龙县人民医院
杨建勋
云龙县人民医院新增“DSA核技术利用项目”委托云南胡泊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评报告表,2017年5月2日通过省环评中心现场评审但截止目前未取得正式审批;院方于2017年5月10日开始项目建设,造成未批先建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处罚款陆万元人民币
15日内缴纳罚款
云龙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3日
2017年9月13日缴纳罚款
3
云环强决字〔2017〕1号
云龙县生猪定点屠宰场
唐树军
2017年8月7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年屠宰量为9000头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经调查核实,该屠宰场含血渍场地冲洗废水通过原设置的石砌雨水沟排入沘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查封扣押
就地查封
云龙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5日
2017年9月5日解除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