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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路上的调解

标签:被告 原告 干警 立案 送达  日期:2018-01-02 00:43
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尽早实现,因不能与被告取得联系,为人处事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分析,终将被告找到,近年来,县人民院立案庭干警在立案送达阶段,对案情简单,及时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
(《今日云龙》通讯员 李 旭) 近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送达路上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尽早实现。

原告诉称,户籍在云龙县境内的被告向其借款伍仟元并出具了欠条,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拒不归还。原告遂诉至县法院。立案庭收到诉状后,依法进行了立案,并通知被告到庭领取诉讼文书。被告也多次承诺到法院领取,但一个多星期过后,被告仍未来到法院。

因不能与被告取得联系,立案庭干警直接来到被告住所地送达。但被告家中空无一人,经了解,被告常年在外跑运输,其家人也不知其去向,直接送达无果。立案庭干警随即对被告的社会关系、为人处事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分析,经多方探访,终将被告找到。被告现身后,立案庭干警不畏辛劳、不加以脸色,再次耐心细致地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晓之以礼、动之以情、释之以法。被告深为立案庭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所折服,当即表示愿意及时偿还原告借款。至此,该纠纷在立案送达阶段就得以化解。

近年来,县人民院立案庭干警在立案送达阶段,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快捷、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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