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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全媒体行】滇中新区“放管服”改革审批效率提速50%

标签:改革 中新 审批 行政 新区  日期:2018-01-11 00:43
按照国务院,滇中新区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信息化平台,滇中新区公开权责清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创新机制重点服务,优服务,能取消的取消,应备案的备案,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投资
从2015年成立全省首家行政审批局以来,滇中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歇。两年来,按照国务院、云南省“放管服”改革部署,滇中新区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审批效率总体提速50%以上,有效保障了新区开发建设。

以建设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滇中新区克服审批项目涉及省、昆明市、新区及属地园区多个层级、跨度大,审管分离统筹协调复杂等问题,通过推动改革,明确了改革核心、理顺了体制机制、圈定了审批范围、提高了审批效率,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为核心的改革方向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成效。

探索“滇中改革模式”

根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滇中新区出台了《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省级下放和昆明市移交委托行政审批职权进行授权的通知》,将省政府授予滇中新区54项省级审批职权中的发改、能源、经贸、住建、交通等27项以及昆明市移交保留在新区的10项州市级行政审批职权集中到行政审批局行使,省级授权的其余国土、环保、水务27项集中到政务大厅各派驻窗口行使,实现审批权相对集中运行。

围绕主动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滇中新区行政审批局全力以赴推进新区“321工程”“221工程”各项审批工作。截止目前,共计完成企业设立项目立项、节能审查、土地、林地、环保、水保等审批3799件次,其中投资项目类审批1718件次,企业设立类审批2081件次,涉及项目总投资1446.52亿元。核准外资企业8家,注册资本7.88亿美元,外资变更11家。同时,统筹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审批新区建设项目事项超530项,初步建立了“精简、规范、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公开两目录两清单

按照省级关于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的要求,滇中新区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信息化平台、云南省中介超市,动态公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中介服务项目目录,确保审批职权目录清理公开全覆盖,目录外无审批。

滇中新区公开权责清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梳理发布新区管委会行政职权2057项,责任事项17429项,追责情形16081项,明确随机抽查事项63项,对新区管委会各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职权与责任做出了清晰界定。

通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细化审查内容和要素,提高审查质量,减少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审批结果的公平公正,滇中新区还完成了工程建设、土地、环保等方面的87项审批职权服务指南标准化工作。

发挥“市区融合”优势

根据“市区融合”发展的要求,滇中新区借助昆明市法制配套成熟、服务体系健全、技术基础扎实、对全市区范围产业规划发展情况和存量项目熟悉的优势,多次到昆明市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推进新区和昆明市在政策、平台上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滇中新区利用行政审批局审批职权“统”和各派驻部门政策把控“专”的优势,进一步落实好投资项目审批并联并审和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主动加强审批事项协同办理的衔接融合,同时到浙江台州、贵安新区等地学习借鉴一窗受理、信息集成、大数据共享、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运转顺畅、与新区发展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信息互通机制。

实行审管分离制度

按照简政放权、应放尽放的原则,滇中新区结合现行管理体制,将用地规划许可、项目选址意见书、广告设置审批等11项审批职权下放到属地部门和直管园区。

通过对新区参照昆明市相关政策文件行使行政职权的情况,移交回昆明市的908项事项中涉审批职权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滇中新区依据移交协议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落实审管分离后的各项审批后续监管职权,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结合“市区融合发展”要求,实行“审管分离”制度,批后监管工作由相应的新区、昆明市及属地政府(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形成了“轻审批、重监管”局面,促进投资项目审批属地化、便利化,逐步实现“赋权强园”。

创新机制重点服务

为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形成机制、促成长效、落到实处,按照国家、云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滇中新区以“优服务、简流程、抓重点、求实效”为目的,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滇中新区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实施并联并审》《云南滇中新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总协调人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实文件,将改革精神和项目审批保障有机结合起来。

新区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审批要点,重点针对新区重大项目,明确立项、用地、规划、验收等各环节并联并审牵头部门和会办机制,畅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同时,将一线审批工作人员全盘列入“服务账单”,全面实行“一个重大项目、一名总协调人、一个审批服务小组、一月一进展情况通报”的四个一服务机制,形成了情况主动了解、咨询立即解答、问题及早发现、统筹协调审批的良好工作局面和服务体系。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2016年11月28日,我省首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在滇中新区发出,标志着我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提前全面实施。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中,滇中新区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前期“多证合一”改革成效,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能取消的取消,简化审批方式、应备案的备案。

对只需市场主体提供登记信息的审批或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的范围,即将所有身份类的证照都统一到营业执照上,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的身份证号码,一照通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新区工商局已建成“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下步将探索打通与全省网上政务大厅、投资审批系统、税务、质检等平台的联接,逐步实现数据共享,积累企业投资项目和审批信息大数据。

精简要素提质增效

2016年7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滇中新区列入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求审批效率总体提速50%以上。

按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滇中新区充分发挥相对集中审批权后内部统筹优势和政务大厅“两集中、两到位”的信息共享优势,采取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以强化项目审批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为核心,积极统筹、协同推进。

按照云南省地方标准,新区对省政府授权新区的54项行政职权按照法律法规变化情况进行了动态更新,重新梳理规范新区65个大项、114个具体审批行政职权,使现有的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环节、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压缩40%,审批效率总体提速50%以上,其中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使的审批权提速75%以上。

云报全媒体记者 喻劲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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