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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揭家丑” 公布一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

标签:实施 有限公司 污染 安徽  日期:2020-01-09 03:30
排名长三角地区春节期间小时浓度第一,全国第二。,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淮北浩丰建筑有限公司,相驰车业有限公司,金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蚌埠市兴利离心机制造有限公司,维光塑胶

  合肥2月28日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就“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一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涉及多个地市。

  据了解,安徽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期半年,从2018年10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目前进展顺利,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共5809个,已完成5554个,完成率超过95%。

  通过治污项目的实施,严格监管,重污染天气依法精准管控,2018年10月1日至2月26日,安徽省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其中,今年春节期间,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安徽多市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合肥、淮南、黄山等市在主城区及主要县城均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措施,起到了显著的污染削峰作用,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经估算,实施全面禁放的市PM2.5日均浓度较未进行管控约下降50%以上。

  当日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指出,从安徽各市近期工作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工作不平衡的问题。

  其中,部分市2018至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形势严峻。尽管安徽省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六安、阜阳、淮北、蚌埠、滁州5市PM2.5平均浓度高于各自秋冬季目标值,特别是六安市、阜阳市、淮北市同比不降反升。

  其次,部分秋冬季攻坚任务未达序时进度。截至目前,长三角地区2018至2019年秋冬季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攻坚任务中,阜阳市13台燃气锅炉均未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淮北市、淮南市、滁州市、铜陵市共计19家重污染企业未搬迁,合肥市1家化工园区未完成综合整治,淮北市8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未完成。

  部分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到位。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整体呈现“农村包围城市”的污染特征。安庆市春节期间未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加之除夕至初一沿江地区整体处于静稳天气控制,安庆城区及所辖各县(市)均出现重污染天气;亳州等市主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但城郊结合部、周边县及乡镇未实施禁放,涡阳县和利辛县于2月4日(除夕)21时达到严重污染,随后亳州市区在2个小时内PM2.5浓度迅速上升,2月5日(初一)9时又受西风污染传输影响,PM2.5浓度高达952微克/立方米,排名长三角地区春节期间小时浓度第一,全国第二。

  此外,部分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2月22日至27日本次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安徽省大气强化督查组重点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仍有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淮北浩丰建筑有限公司、相驰车业有限公司、金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蚌埠市兴利离心机制造有限公司、维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淮南中凌鞋业有限公司、嘉正鞋业有限公司,池州市金兴钙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未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安徽将压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方责任,完善和强化各项工作举措,一项一项抓好任务落实。进一步深化“五控”措施,把大力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摆上突出位置,下大力气抓好。认真落实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严控煤炭消费,严格考核奖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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