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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豪华套房、坐头等舱 成都一“老赖”欠百万不还被拘

标签:法院 执行 申请 措施 高新  日期:2020-04-01 01:24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2日讯被执行人应偿还借款本金66万并支付借款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向高新法院申请恢复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高新法院执行干警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到该五星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2日讯(朱政勍 张坤 记者 刘佩佩)8月2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高新法院获悉,8月21日下午,高新法院对违反限消令,住豪华套房、坐头等舱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拘留。

  据了解,在魏某申请执行吴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偿还借款本金66万并支付借款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诉讼费共计1239360元。高新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于2018年6月1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申请执行人同意暂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强制措施。

  但被执行人吴某违反承诺,未按和解协议内容积极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高新法院申请恢复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2018年7月10日,高新法院再次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了限消措施。但被执行人违反限消令的规定,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和7月22日乘坐南方航空公司的航班往返于成都和贵阳两地,经调查询问,吴某使用护照购买到了机票,乘坐头等舱位。且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于2018年8月21日凌晨,入住成都某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高新法院执行干警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到该五星级酒店调查被执行人的登记入住信息,查证属实。

  据介绍,被执行人吴某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中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飞机,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进行高消费”的相关内容,置强制执行措施于不顾,挑战司法权威,将申请执行人利益抛之脑后,生活奢靡,情节极其恶劣。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吴某拘传到高新法院后,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做出司法拘留10日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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