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讨论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重大历史责任,洱海保护治理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大历史责任,村落污水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快环湖截污和入湖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实施
本报讯(记者 张婧怡) 12月7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洱海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讨论进一步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会议强调,要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切实履行好“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重大历史责任。
州委书记杨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传达了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和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关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承贤传达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慧晏到
大理调研洱海保护治理时的部署要求,州环保局、州水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就相关工作作汇报。
杨宁在讲话中指出,洱海保护治理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大历史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大理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职责和使命。
杨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长短结合,强化整治性措施,全面强化农村建房整治、环湖客栈餐饮整治、村落污水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要强化重点工程推进,加快环湖截污和入湖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实现自来水统供,实施新一轮“三退三还”;要强化
综合执法,整合各方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湖内、湖岸以及流域监管执法;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杨宁要求,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抓紧完善《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各牵头部门要对专项子规划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统筹,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快规划项目的落地实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流域餐饮客栈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孔贵华、袁爱光、李雄、朱建斌、靳汝柏、孙明、段玠、邹子卿、杨承贤、赵波、徐会良等领导以及州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大理市、洱源县、剑川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