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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定文在中共大理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标签:工作 干部 问题 监督 加强  日期:2017-01-31 03:22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83名领导干部追究责任,树立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能公开的都要公开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2017年1月24日)

唐定文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省委陈豪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州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州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州贯彻意见。今天上午,州委书记陈坚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形势任务,强化“四个意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一)强化“四个意识”,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州委紧跟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高度自觉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州委常委会24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州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常委班子成员和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州委常委对联系县市、分管领域和部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总承包”。修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规则,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

 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检查考核,对2015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4个县和5个州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集体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并复核验收。对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83名领导干部追究责任,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3件、组织纪律案件11件。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对拟提拔的15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考试。改版“大理清风”杂志、,开通“大理清风”微信公众号,举办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明显,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5000多名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宣讲,1.8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并通过网络测试。对鹤庆县和云龙县林权流转不规范问题、大理市凤仪镇部分石场非法采石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以及5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回应社会关切。全州问责党组织33个、干部24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常态化明察暗访。紧盯元旦、春节、“三月街”民族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先后组织580个明察暗访组,检查部门4994个、景区和餐饮娱乐场所404个,督促整改问题177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9个,处理8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通报曝光11起典型问题。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解决群众诉求361件。

 专项纪律检查扎实开展。深入开展稳增长、“五网”建设,特别是洱海保护治理和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897次,处理失职失责党组织15个、干部73名,通报4起典型案例。加大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问题24个,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回资金37.3万元,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

 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收受“红包”问题6件7人、私设“小金库”问题14个21人、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问题1件3人。深化“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处理225人。开展移民资金专项检查,追回资金1880万元。加强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93个,处理182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

(三)保持高压态势,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大理州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规则》,明确各种形态处置方式、实施主体和职责要求。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严格执行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制度。全年处置问题线索892件,谈话函询201件,开展“红脸出汗”227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32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6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0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257件。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规范处置、谈话函询、常委包案等工作制度,问题线索做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动态“清零”。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077件;立案338件,其中县处级干部8件、乡科级干部60件;结案360件,给予党纪处分375人、政纪处分6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70人;挽回经济损失1455.5万元。

(四)把握政治定位,巡察工作高标准启动

 把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及时成立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组建巡察人才库,依纪依规对州委老干局等6个单位启动首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61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件。加强对县市巡察工作的指导,12县市党委均已成立巡察机构,巡察工作全面启动。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五)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成县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内设机构占总数的67%、人员超过70%,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平均106个减少到15个以内,机构和人员全部调整到位。不断完善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两为主”和“两个提名考察办法”较好落实。

 圆满完成纪委换届。完成州、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各级纪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完成州纪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重新设置机关党支部26个,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强化“四个意识”和实践“四种形态”学习教育,组织23批次492人参加中央、省、州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通报问责3件3人。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忽视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实践“四种形态”有差距;有的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不作为、慢作为,缺乏担当精神,工作推进不力;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以权谋私,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花样翻新,隐蔽复杂,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7年工作部署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大将于下半年召开,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深化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带头执行准则、条例和决定,又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落实,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着力发现、督促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预防,推动公权力规范运行,着力构建“不能腐”的体制机制。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落实党委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一把手”监督办法。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纪委要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的权威性。

 以严格问责促责任落实。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特别是注重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和述责述廉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抓住不落实、不担当的典型,勇于铁面问责,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演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问责,定期报告情况、曝光典型问题,让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

(二)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严查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积小胜为大胜,巩固成果,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地生根。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肃开展“令不行、禁不止”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津补贴不规范、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超标准享受职务待遇以及违规集资建房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提醒教育、诫勉问责,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和不想干事、不敢干事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县市和部门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的执行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实事求是修订贯彻措施,增强针对性和执行力。充分运用新媒体,丰富监督手段,拓宽群众刹风整纪的渠道。总结提炼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典型榜样引导,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从解决“四风”问题和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以优良党风带动社会民风。

(三)深化专项纪律检查

 提高专项纪律检查实效。着力解决专项纪律检查内容宽泛、定位不准、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聚焦纪律作风,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顶着不办、拖着不办、贻误发展时机,损害群众利益、啃噬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四风”等突出问题开展检查,促进干部履职尽责。转变检查方式,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着重检查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冲着问题去、带着问责处理意见回,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加快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问责导向,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宽容出于公心、为党的事业着想,敢闯敢试、主动作为的干部,做到凡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支持,凡是干净干事的干部坚决保护,凡是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坚决问责,凡是诬告陷害的行为坚决查处,努力营造鼓励干事、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氛围。

 深化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陈豪书记关于洱海保护的指示作为政治纪律,制定实施《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保护、治理、监管等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撸起袖子监督执纪,以断然措施抓重点、抓典型,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及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七大行动”落到实处。

 加强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突出脱贫攻坚这个主战场、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资金管理使用这个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梳理排查,扎实推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完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月抽查,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

(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定立场态度。坚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以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导向,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三类重点人”,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把严明审查纪律和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违纪干部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实每一个环节,完善工作制度,使“四种形态”的运用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把握执纪尺度标准,该教育挽救的要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绝不放过。对反应不实的予以澄清;对如实说明且属于一般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予以了结;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有问题线索反映、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讨。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为指导,严格对照5大类型56项指标,准确汇总统计纪检监察机关对有问题线索反映的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的情况。

 严明换届纪律。抓住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这个重点,坚决落实中央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巡察监督。总结首轮巡察工作经验,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八届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2017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加强对县市巡察工作的指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切实把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提升巡察实效。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把纪委(纪检组)摆进去,强化对履行监督责任的巡察。不断改进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延伸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审计、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队伍管理,强化责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依规依纪巡察,规范巡察权限、巡察方式、沟通协作、线索管理,严格遵守巡察纪律。

 注重成果运用。及时报告巡察结果,归纳梳理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建立健全巡察质量考评制度,加大反馈、整改情况公开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

(六)深化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各项要求传导、压实到县市、乡镇党委,以及县市职能部门、村委会(社区)和乡镇各办、中心、站所等基层单位党组织,督促每个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执纪。加大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力度,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县市、乡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问题;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领域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基层和农村干部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的县市、乡镇的巡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加大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力度。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业务,强化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健全县市、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和问题线索管理、分析研判等制度。完善县市纪委领导分片包案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交叉检(审)查”等工作机制,加大消除基层执纪审查空白点工作力度。对反映问题较多,以及办理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要约谈相关负责人,传导责任和压力;对顶着不办、压着不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

 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州级和县市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和“管”的力度,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定期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调查处置,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

 坚守职责使命。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倍加珍惜神圣庄严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转变理念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考验。

 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锻造纪检铁军。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把从严治党体现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各级纪委常委会和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严守政治纪律的表率、发扬党内民主的表率、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敢于担责的表率、维护班子团结的表率、坚守清正廉洁的表率。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铁的信仰立身,坚定政治立场,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以铁的纪律律己,保持清正廉洁,做个人干净的楷模;以铁的担当尽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敢于担当的先锋。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优化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控自由裁量权,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记录、留痕迹。要全面清理和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联系实际,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探索内部机构改革,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落实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终身负责制,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严格审核执纪审查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加强“一案双查”,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必须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必须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进行问责。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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