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普法办、喜洲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走进喜洲镇第二中学开展法律援助参与洱海保护“七大行动 ”暨“以案释法”进校园宣传活动,与学生进行了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交流。
活动内容包括悬挂横幅标语,举行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援助宣传DVD光盘等。结合洱海保护“七大行动 ”、青少年法律援助两个主题,
云南鹏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军对初一年级300多名学生进行了授课,着重讲解了洱海保护“七大行动 ”、我国《刑法》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让学生了解到与洱海保护相关的基本法律常识及发生在周边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真实案例。
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学生发放了《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青少年法律援助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共500余册。这次活动,受到了学校师生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使学生牢固树立了“保护洱海,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观念,增强了学生洱海保护“七大行动 ”及相关法律的意识,扩大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