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公职人员南涧县不称职公职人员召回管理办法,对3名不称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切实抓好不称职公职人员召回管理工作,不称职公职人员召回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公职人员,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南涧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南涧县不称职公职人员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对3名不称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切实抓好不称职公职人员召回管理工作。目前,3名工作人员已回单位正常上班。
据悉,南涧县于2016年3月出台《不称职公职人员召回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召回管理的原则、适用范围、召回管理的程序、召回管理的方式,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力、效率低下、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等12种情形界定为应当实行召回管理的不称职行为。对不称职公职人员采取诫勉谈话、集中教育培训、转岗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强化结果运用,规定公职人员被召回管理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不含称职、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