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农业部集体资产改革试点工作精神,在集体无资产进行股权设置的情况下,合作社在整合集体机动田和成员出租承包地集中入股的基础上,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rdq
□ 本报记者 罗帮义 5月5日,
大理市银桥镇阳波村村民李千月和张玉花在自己入股到村上的土地上做工。她们说,一月能领到3000元的工资,还有每亩一年1500元的土地入股费用。 贯彻落实农业部集体资产改革试点工作精神,阳波村紧紧围绕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目标,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股份合作的主要形式,通过以“党建+产改”为重要抓手,实现“租金变股金”,走出一条改革新路子。 在集体无资产进行股权设置的情况下,该村结合本村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积极探索,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在整合集体机动田和成员出租承包地集中入股的基础上,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股权在无征地的情况下实现静态管理,由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流转、统一分红。“个人股”可依法继承、转让,但不得抵押和退股提现,若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田地和成员承包田地被征占用,根据征占用面积,进行相应增减。 通过土地股份合作,该村澄清了集体资产家底,实现了农户土地入股,农民变股民,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劳动力转移,双向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据该村党总支书记李普燕介绍,截至2015年底,合作社统一向5家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201.788亩,统一领取157.2341万元土地流转资金,并收取17.2084万元调解费,有效保障了股东收入,同时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 据了解,阳波村的产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为该市无经营性资产和资源的村委会走出了一条好路子,实现了农民群众“分股合心、联股联心”,实现了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和分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