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监察局局长赵新光同志主持,案件监督管理室,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负责人,洱源县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执纪审查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工作思路以及意见建议做了积极的交流
7月5日,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李江波一行三人,赴
大理州就执纪审理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调研。下午,调研组在州纪委常委会议室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
会议由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赵新光同志主持。州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负责人,大理市、漾濞县、
祥云县、巍山县、洱源县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州纪委案件审理室全体人员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工作规则》《问责条例》《处分条例》在执纪审查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工作思路以及意见建议做了积极的交流发言。
通过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李江波对大理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大理州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尽心尽力,工作卓有成效。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强沟通汇报。调研组还就 “执纪审理工作如何接受监督,是否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监督规则”等问题进行探讨。(李志祥 黄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