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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砥砺奋进的五年】“双保险”防贫困 大理脱贫攻坚有实招

标签:贫困 大理 全州 保险 财产  日期:2017-09-30 02:36
脱贫是云南最重大最艰巨的民生工程,大理州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大理州做了很多工作,扶贫办主任李德琦介绍,大理州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
发布会现场 记者 赵嘉/摄

讯(记者 朱清然)脱贫是云南最重大最艰巨的民生工程,是取得跨越式发展的必经之路,是各族贫困群众最强烈的愿望。9月27日,记者从“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大理专场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州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针对贫困群众抵抗风险能力弱,因灾、因病极易返贫的情况,大理州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扶贫办主任李德琦介绍,大理州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为有效防止因灾致贫的问题,去年9月1日,大理州启动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试点工作,保险期三年,对象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室内财产以及年龄在0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保险费每户100元,由全州挂包干部自愿为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全州共筹集保费890.71万元,到8月底,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赔付1156起,赔付647.2万元。因此,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又被群众形象地称为“双保险”。

为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今年1月,大理州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将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对象。保险期限为三年,首年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8元,由州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80%,全州共支付保费1906万元,对在政策范围内个人合规医疗费用(不含个人自费部分的费用)进行100%赔付,构筑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四道保障线。

截止8月30日,补充医疗保险全州赔付2804人次1187万元,使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体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9.45%提高到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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