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网,每日更新最新大理新闻!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云南新闻 >

推行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

标签:工作 机关 公益 检察 红河  日期:2017-11-02 02:50
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与州环境保护局会签了,推动案件信息共享,法律适用等程序,实体方面的问题深入研究,83.93%的案件得到了有效解决,销毁不合
2015年7月,红河州被确定为我省8个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两年来,红河州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红河州检察院及时成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领导小组,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将民事行政检察处分设,成立行政检察处(加挂环境资源检察处)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进而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视角,积极摸排案件线索。

两年中,红河州检察院与环保、国土、住建、林业、食药监等行政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与州环境保护局会签了《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制度》,推动案件信息共享。蒙自、泸西等基层院也相继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的诉讼对接,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个案管辖、起诉受理、审理流程、法律适用等程序、实体方面的问题深入研究、探讨。

截至2017年6月30日,红河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件,涉案金额4亿余元,履行诉前程序11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件。其中,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2件,通过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后,83.93%的案件得到了有效解决。通过办案,督促追回资金7579.05万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的林地57.316亩,正在修复491亩,收回被非法占有的土地295.3亩,涉及金额13794.05万元,销毁不合格食品16吨,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分享到:
最近更新
热门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