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黄志忠等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检报告,广泛征求参会专家和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实施细则没有,执行难度大等困难和问题,就
本网讯(记者 杨镇雄)为全面掌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修改建议,9月7日,漾濞县召开《
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濞核桃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会,征求各方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漪丽主持会议,副县长黄志忠及县内知名专家学者、核桃企业代表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马漪丽、黄志忠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检报告,广泛征求参会专家和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评估量化打分。
大家认为《条例》各条规定总体上符合我县核桃产业发展管理建设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促进全县核桃产业发展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全县的核桃产业发展管理机制和生产力得到加强,有力地推动了核桃产业发展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同时也存在着《条例》宣传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体制机制不健全,《条例》实施细则没有,执行难度大等困难和问题。就下步工作,与会人员提出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成立相关机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尽快研究制定《条例》贯彻落实的配套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对产业的支撑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濞核桃产业发展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至今已有5年。《条例》的实施,是漾濞县核桃产业发展立法工作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漾濞县核桃产业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加强核桃产业管理、改善农村经济收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